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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三清、四细、五实”创新流动人口管理

来源:其他 日期:2015年08月14日 浏览:次 【 加入收藏

    *县公安局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方法,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模式,有力提升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走访排查,做到“三清”

    一是走访清。县局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组织民警会同辖区企业负责人、村组干部,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外来人口全面开展走访活动,切实掌握外来人口居住和分布特点。二是调查清。社区民警每月对辖区外来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摸排,按照知身份、知原户籍、知现实表现、知工作处所的要求,全面掌握外来人口流入时间、务工等情况,确保其活动动纳入管理视线。三是记录清。依托暂住人口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逐人建立管理档案,详细反映其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要求,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强化跟踪管理,做到“四细”

    一是人口信息比对细。充分利用警务综合平台对外来人口进行查询比对,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同时,通过电话、函调等方法及时与外来人口原户籍地进行沟通联系,注意排查和发现各类可疑人员。二是协管组织工作细。充分发动辖区治安员、信息员等治安积极分子建立流动人口协管队伍,认真做好外来人口信息采集和日常管控工作,形成联防、协作、管控网络,有效弥补派出所在警力不足上造成的管理漏洞。三是出租房屋管理细。切实做好对出租房屋的清查管理,积极向出租房主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治安责任,有效增强出租房主自觉守法意识,认真落实“以房管人”措施。四是行业场所管控细。加大对外来人口集中的行业场所治安检查力度,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逐一签订《雇用外来务工人员治安责任书》,由派出所指导、督促用工单位落实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雇佣人员信息的登记、变更工作,并及时上报派出所备案,建立和落实“以业管人”工作模式。

    三、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五实”

    一是法律法规宣传实。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工地、企业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防火、防盗、访诈骗等知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主动跟进服务实。变“防范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主动上门服务,为方便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采取联系预约方式,上门为外来人员办理暂住手续,对外来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和用工人员较多企业,由流动人口管理员到工地工棚、出租房、用工单位开展办证工作。另外,结合

    “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切实为一些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矛盾纠纷化解实。结合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深入排查涉及外来人员因劳资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四是防范控制措施实。针对治安、刑事案件相对多发的地域,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加大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工作机制建立实。建立暂住人口信息管理各项制度,将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实施逐月更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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