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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细节见精神

来源:其他 日期:2015年06月30日 浏览:次 【 加入收藏

    近读*先生《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偶有所得,然见诸文字,却有不登大雅之堂之嫌;锁入抽屉,又有如鲠在喉之憾,姑且“胡侃”之。

    *先生说:“魔鬼存在于细节中,任何一个战略决策和规章法案,都要想到细节,重视细节。任何对细节的忽视,都可能导致决策失误。”可见“细节”的重要。急急翻查《辞海》,对“细节”的注解为:“锁细的事情;无关紧要的行为。《后汉书•班超传》:‘为人有志,不修细节’。”足见《辞海》的编篆者和老祖宗们拘于历史局限,尚不解“细节”之说。

    这不打紧,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和专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细节决定成败,己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警界,由“细节”的失误而引发的警务工作被动乃至形象危机,已不鲜见。引发媒体广泛关注的*“杜宝良”事件是一个例子。报载,由于电子眼的监控,杜宝良在同一地点被***次记录违章,被迫交纳了*****元罚款。网民惊呼,执法就是“执罚”。“电子警察”是科技强警的必由之路,本无可厚非。但*交管部门忽略的恰恰是“电子警察”执法的“细节”问题:比如,“电子警察”执法的机械性怎样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比如,在发现同一人物多次违法后,不是不闻不问,罚单照开,而是及时派人上门(甚至传讯)教育疏导?深圳*警方悬挂“坚决打击*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元”大横幅,是忽略“细节”而引发形象危机的又一事例。显然,*警方针对当地**籍敲诈勒索团伙犯罪活动猖獗这一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打击并宣传、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此举亦无大错。错的是,*警方忽略了“内外有别”这一细节。本属公安机关内部的“廷议”,在内部横说竖说都属正常,但要广而告之,就要慎重考虑,甚至字斟句酌。*警方忽略了对外宣传的文字细节,被*籍人氏以地域歧视的名义告上法庭,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咱们公安机关内部,每临大事,必有“贯彻落实”、“真抓实干”……等语满天飞。然而,我们常常见到的情形却是“贯”而难以“彻”之,“真抓”未见“实干”;来时轰轰烈烈,去时了无声息。有人戏称叫“级级灌水,水到渠成;层层加码,马到成功。”而据我揣测,这一现象,恰恰是我们对“细节”的考虑不周所致。落“实”是重要的,“实”干也是重要的,但北方之“实”与南方之“实”断然不同,*公安*之“实”与派出所之“实”也迥而有异。老子云:“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将此“实”与彼“实”统而揽之,一“贯”至底,能不出现“级级灌水,水到渠成;层层加码,马到成功”的局面吗?!

    诸葛孔明“每临大事有静气”。在我看来,此“静气”,便是伟丈夫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前对“细节”的前瞻后顾、反复权衡、细心考量、周密斟酌。炼就此等“静气”,是需要一点胸怀和雅量的,平心静气间“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会当水击三千里,自信人生二百年”,那是何等的英雄豪气!“静气”之下,主意既定,便大刀阔斧全力施行,不以拍马溜须者的奉承之辞而沾沾自喜,不以抵触反对者的诋毁之音而举步不前。既不盲目乐观,好大喜功;也不粗枝大叶,谨小慎微。

    成大事者,须得有“细”功夫。头脑要“细”,腿脚要“细”;内力要“细”,边幅要“细”;仰天长啸时要“细”,俯首为牛时要“细”。“细”则明察秋毫,“细”

    则举重若轻,“细”则知易行难。“细”可以积硅步而致千里,汇小流而成江河。

    “每临大事有静气”,有感而发,惶惶然再加一句:最是细节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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