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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舆论制高点,打赢涉警舆情斗争

来源:其他 日期:2012年10月21日 浏览:次 【 加入收藏

    随着我国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站和网民在传播新闻、参与评论、制造舆情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当前社会矛盾凸现、利益冲突错综复杂、利益调整机制尚未完全到位的大背景下,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风口浪尖的公安机关面临的涉警舆情日趋复杂,如何提高公安机关舆情应对与舆论引导能力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我们安排这次培训的目的就是一改涉警舆情工作的被动局面,扭转对涉警舆情的认识不足,甚至比较漠视的局面,把涉警舆情工作切实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取得实效。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应对涉警舆情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总书记明确指出,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按照胡总书记的指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涉警舆情应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

    舆论关注的问题就是社会的焦点,丝毫不能轻视和麻痹。尤其在当今信息化条件下,各类新闻事件的传播、扩散可谓瞬间万里,信息共享全球同步,互联网上更是呈现一人疾呼,万人参与,百万人关注的状况,极短的时间内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如果不够重视,反应迟钝,必然会陷入极大被动。因此,基层民警要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一旦发现涉警舆情苗头,必须快速反应,主动出击。

    (二)树立舆情就是稳定的意识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敌对斗争复杂的形势下,社会不稳定因素潜滋暗长,触点多,燃点低。哪怕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事件、都可能引发群众特别是网民不满,在经媒体炒作,放大,就可能演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要保持清醒头脑,将做好涉警舆情应对作为落实公安机关维护稳定责任的重要举措,各级主官亲自抓,大力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水平。

    (三)树立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处于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中,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刀把子”,站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上,民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随时会通过媒体的镜头展现在世人面前,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一旦执法失当,就会被媒体和舆论抓住不放,引发“舆论审判”,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从全国涉警舆情的形势看,可谓“天天有新闻,周周有事件,月月有风暴”。为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加强舆情引导和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树立公安边防部队阳光、公正、文明、规范的新形象,增强广大群众对公安边防工作的认同感。

    二、新形势下涉警舆情的特点

    从贵州 “瓮安事件”到*晋宁“躲猫猫”、浙江杭州“七十码”数十起重大涉警舆情看,引发网络热炒的涉警舆论主要集中在“六类事件”,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涉警舆情炒作六类事件:涉警群体事件。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业改制、安全事故等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惯于炒作公安机关处置不当造成“警民冲突”。涉警重大案件。对一些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炒作公安机关防控不严、出警不快、破案不力、漠视民生。涉警安全事故。对一些重大交通火灾等事故进行所谓“深度挖掘”、“揭开黑幕”,炒作少数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入股分红、监管不力。涉警治安问题。对 “黄赌毒”、“黑恶势力”等突出治安问题 “夸大事实”,炒作公安机关放任不管、整治不力。涉警串联上访。一些诉求不当、久访不息的信访人网上发帖串联上访,炒作公安机关不听诉求、不负责任、打压拦截。涉警违法违纪。对少数民警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曝光,炒作一个地方队伍失管、治警不严。

    (二)涉警舆情炒作四个特点:一是传播速度快。据相关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仅互联网计算机就有*.*亿台,各种网站***万个,论坛***万个,博客***万个,网民*.*亿人。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就迅速扩散,广为传播。*“闸北”事件发生后短短几个小时,迅速传遍全国,网上新闻点击率之高、传播速度之快、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二是负面影响大。贵州“瓮安”、*“闸北”、海南“感城”、贵州“习水”等重大涉警舆情,无论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是形成舆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三是社会反映强烈在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下,公安民警容易成为大众的看点、新闻的卖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由于参与其中一方是公安民警,全国各地,网上网下无不议论纷纷,一时间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四是热点炒作火爆。涉警信息本来就容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一旦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发难、发泄,进行恶炒热炒,就会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

    三、当前处置涉警舆情存在的问题

    在公安实践中,各级公安机关对涉警情引导的认识普遍有了新提升,开展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建立了一些制度机制,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四怕”:

    一怕麻烦。一些公安机关,特别是县一级公安机关对涉警舆情苗头,往往不想管、不愿管,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这些苗头往往麻痹大意,疏于引导。舆情危机形成后才仓促应战,错过了最佳时机,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贵州“瓮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教训深刻,值得反思。

    二怕曝光。涉警信息公开发布不真实或避重就轻,试图“捂、盖、瞒”。殊不知这样做反而加剧容易公众的猜疑心理,助长谣言泛滥,造成视听混淆,使原本清楚简单的事件变得模糊复杂,加大处置难度,甚至引火烧身。黑龙江哈尔滨 “警察打人致死”和*晋宁“躲猫猫”事件,网上网下公开真相的要求非常强烈,而公安机关几次发布的信息资料或前后不一,或对一些实质性问题避而不谈,没能向社会坦诚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导致群众产生被欺骗感觉,社会舆论对公安机关口诛笔伐。

    三怕媒体。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上过于谨慎,在基层更是敬而远之,生怕落入记者的采访圈套,人为将媒体与公安关系对立。这种定位上的偏颇,致使在一些敏感事件上,限制、躲避或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一旦发生涉警事件,媒体最先想到的是从公安机关求证信息的真实性,获取信息并在第一时间报道出去。公安机关对待媒体的“怕、拒、躲”,往往导致媒体无法求证,偏听偏信他人一面之词,报道不全面、不客观。

    四怕问责。舆情危机形成后,公安机关既要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又要面对上面的问责压力。一些公安机关怕这怕那,缩手缩脚,没有针对舆情特点,制定有效应对策略。有的公安机关自乱阵脚,别人不慌自己先慌,该发布、不该发布的一齐发布,按倒葫芦起来瓢,舆论指责批评越发激烈。有的公安机关不反思自身过错,反而无端指责媒体,导致舆论对抗升级,舆情危机加剧。

    四、“流言止于公开,谣言止于智者”,确保本次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鉴于涉警舆情应对工作如此重要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每名基层领导干部和基层民警都要把涉警舆情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当做一个新课题来抓。

    首先,坚决杜绝一成不变的照搬照抄,必须在干中学,学中干。注重加强自身素质水平的提高。重点提高舆情引导能力和应对媒体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涉警突发事件,能够立即展开应对处置并受到良好效果。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创新培训形式。根据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分析,网上自学等方式开展培训,注重效果,勇于创新。最后,注重与媒体协作,善用媒体,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警媒良性互动、合作双赢。

    涉警舆情应对是一场特殊的工作,只有打赢对舆情的每一场战斗,才能抢占整个舆论至高点,牢牢把握话语权和主动权,改变以往以往涉警舆情应对的被动局面,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最后预祝本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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