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机制 支持经济发展
上周末,央行、银监会围绕着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出台的金融新政,吸引了各界关注的目光。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新政策再次彰显出金融主管部门支持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金融环境。
为了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在2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适应“三农”金融需求多元化的特点,下一步要继续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培育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继续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现有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为农村地区提供符合其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规范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社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引导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
实际上,去年央行、银监会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着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在银行间市场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拓宽涉农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此项工作正在东北三省和中部六省地区顺利开展。
显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央行和银监会支持“三农”、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的具体举措,而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无疑将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2月2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小企业贷款还款方式,缓解小企业资金压力,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中的实际困难。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危机给中国小企业带来的冲击,加大对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帮助小企业渡过难关,银监会相继出台了《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此次《通知》的发布,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安排小企业贷款期限、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允许小企业约定申请贷款延期,可避免小企业为归还银行贷款错过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时机,避免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拆入资金归还贷款而增加融资成本,从而增大经营困难,有利于缓解“还旧借新”对小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减少小企业“先还后贷”给银行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成本。银监会希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符合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具有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意义,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新政"就是为了让银行贷款达到为实体经济"输血"的目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指出:"目前大量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大的政府支持的大型国有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投资项目中,而最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融资获得的支持依旧非常有限,而处于产业下游的小企业和处于产业上游的大企业相比,对于就业和整个产业链的带动作用更为巨大。金融主管当局出台支持小企业信贷政策,让我们看到未来信贷扩张在结构上可能会有调整的空间。"
当然,也有金融专家对记者表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正如银监会《通知》中所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创新小企业贷款还款方式时,要加强贷后资金使用用途的监控力度,密切跟踪小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向,防止小企业出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盲目扩张、违规挪用资金等情况发生,避免小企业以贷款延期为借口,将短期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短借长用"。
正如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日前所强调的: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金融系统要认真落实金融支持经济发展30条政策措施,努力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深入了解情况,帮助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必须牢记防范风险是金融业的永恒主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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